早恋,是每个家长心中的一根刺。
每当发现孩子有早恋的苗头,家长就会惶恐不安,不知所措,觉得孩子身上已经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如果不及时制止,可能会影响孩子一辈子等等……在我们惶恐之余,我想我们应该好好思考一下早恋真的就势同洪水猛兽,会让孩子万劫不复吗?今天我想借由“早恋”这个词的起源来谈谈早恋。
首先,“早恋”是个中国特色的人为概念。查阅其他国家的相关文献,至多只有“puppy love”,“first love”的说法,重点在于研究青少年恋爱的现象:随着青春期发育,青少年萌发爱意是人的本能,因此既然已经发生了恋爱,就不能称之为早。并且他们的研究认为,青春期恋爱是一种需要培养的个人技能,而不是一种需要解决的问题。
在中国,早恋其实也是个新词。比较早大面积出现,是在70年代号召禁止大学生早恋的学术论文里。虽然在今天听起来匪夷所思,但在当时跟今天禁止中学生早恋的思路如出一辙:早恋耽误学业、滋生个人享乐主义、影响年轻人投身于国家建设。
即便到了90年代,对大学生早恋依然严打严查,谈恋爱的不能当干部,不能评先进,被发现了还得挨处分。比较可怕的是,为了禁止大学生恋爱,学校在毕业分配时甚至会刻意地把情侣分配到不同的省市。
很多人认为,当时禁止大学生早恋,是因为那时候中国的青少年发育晚,所以即便上了大学,也还都是乳臭未干的小孩子,现在的小孩发育早了,所以禁止早恋提前到了中学。
但这并不是真正的原因。随着营养逐渐改善,相比几十年前中国青少年的发育时间确实提前了。1985年-2000年15年间,中国女生的月经初潮平均年龄每10年提前2.5个月~4.6个月。根据2013年中华医学会的调查,中国女孩的初潮年龄比十年前提前了0.81岁。
几十年过去了,中国青少年开始发育的时间相差不到1年,并不足以解释为什么当时连大学生也要禁止早恋,因为真正的原因并不在青少年发育的迟缓。
40年前提出“禁止早恋”的真正目的是控制人口,而且不止是针对大学生,早恋针对地是全体低于法定结婚年龄的中国人,换言之,没到法定年龄(男性22岁女性20岁)的都属于“早恋”。
1987年江苏省人口普查办公室曾出具过一份报告,15~19岁组育龄妇女生育子女占全部出生人数的比例由1980年的0.94%上升至1986年的4.78%,同时,该组育龄妇女生育率由2.7%增至14.62%(已标化),增加了近4倍多。据此江苏省人口办公室推算,1986年全省约有8.5万婴儿是因为早婚带来的。
80年代改革开放之后,在中国比较发达的东南沿海省份,究竟为什么这么多人早婚早育?
江苏省人口普查办公室调查了唯宁、宿迁、滨海等苏北三县238名早婚妇女,发现因家庭困难、为了钱嫁人的占比34.62%,因为农村早婚早育的落后习俗、为了解决儿子婚姻困难牺牲女儿利益的占比40.29%,被迫早婚早育的少女加起来共占74.91%,真正因为自由恋爱促使结婚的只有24.73%。
经济落后、文化愚昧才是中国农村妇女早婚早育比较主要的原因。在80年代计划生育、人口控制的高峰期,靠漫长的经济发展、逐渐纠正中国农村落后的婚恋观念,显然是低效的,延续计划生育、强制堕胎的手段,棒打鸳鸯、严禁早恋更符合一贯的作风。
时至今日,计划生育的时代已经终结,人口红利殆尽,鼓励生二胎的眼看着即将到来,但早恋一词并没有退出历史舞台,家长们依然在用几十年前的一套说辞,限制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学习现代知识的青少年,不要像落后的农村妇女一样,为了钱、为了身体残疾的父母、为了自己兄弟能娶一个好媳妇,而早恋早婚早育。
这显然是荒诞的。早恋一词是在七八十年代中国社会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之下出现的一个概念,而我们的家长在飞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也就不能再用这些“旧”的观念来看待孩子的问题了。上文中已经提到:随着青少年的发展,萌发爱意是孩子的本能,我们要做的是:和孩子在一起,帮助孩子成长,帮助孩子发展恋爱技能,教会孩子怎样处理好学习与恋爱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