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听取了比较gao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比较gao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关于“反家暴”,报告指出:全面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2154份,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筑起“隔离墙”。
比较gao人民法院院长周强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和万事兴。2018年3月1日,我国反家暴法已然实施两周年,两年来反家暴法实施成效如何?听听这位政协委员怎么说?
相信《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这部电视剧,一定是很多人记忆尤深的童年阴影,这部剧也让人们认识到家暴对于家庭成员身心健康,社会稳定造成了怎样的危害。
时逢反家暴法实施两周年,这是中国法治进步的真实写照。反家暴法在保护弱势群体,促进婚姻和家庭关系的和谐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而就在不久前,杭州市妇联发布了一份杭州市反家庭暴力工作的调研报告,对杭州主城区家庭暴力的发生特点、城区居民对家庭暴力的认知等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
其中《只给丈夫500元零花钱,算不算家暴》引起广泛的热议。杭州市妇联抛出的这道法律基础知识问答题,貌似简单却很有质量。面对这道本来是非对错分明的题目,答错者不在少数。
在调查中,仍有41.02%的人认为“经济控制”不算家暴,22.68%的人认为“用手或脚踢打”不算家暴,43.86%的人认为“长期不理睬对方”不算家暴,30.62%的人认为“因妻子不生育或不生男孩而歧视”不算家暴。
对此不少网友表示:这也算家暴?你怎么看?
这些普法盲区值得思考
从杭州市妇联的调研结果,我们可以看到很多人对家暴的认识,限于对家庭成员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与摧残的行为,在涉及家暴的知识上,很多人对于家暴欠缺正确的认知,仍然有很多盲区待“扫除”。
事实上根据有关国际公约、国外立法或案例以及被普遍认可的理论研究成果,家暴被概况为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控制四种类型。
反家暴,我们一直在努力
*每年的11月25日,都是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这是1999年11月3日联合国大会根据多米尼加共和国的提议而规定的。在这一天,世界各国举行集会活动,呼吁消除针对女性的暴力。
*2016年3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的《反家暴法》为家暴受害者“撑起腰杆”。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让家暴属于“家务事”成为过去式。
《反家暴法》明确了家暴范围,即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其中,设立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正是这部法律带来的一大突破。
#两会声音#
设立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是《反家暴法》带来的一大突破。然而在全国政协委员严慧英看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也是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的门槛较高,而对违反人身保护令的行为处罚力度不够,基层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实施情况并不理想。
她呼吁:“为了进一步提升反家暴法的实施效果,加强公众法律意识、明确相关执法部门职责,我建议从不同层面制定实施细则,以法律有效遏制家庭暴力现象的发生。”
针对“妇女求助怎么办?”“家暴投诉如何分级处理?”等实际工作中遇到的诸多问题。
#两会声音#
近日,全国妇联还发出《妇联组织受理家庭暴力投诉工作规程(试行)》,要求进一步规范妇联组织受理家暴投诉工作,切实履行妇联组织预防和制止家暴的法定职责。
这份比较xin出台的妇联组织受理家暴投诉工作规程内容共16条,主要包括了向社会公布接受咨询和投诉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工作时间等内容。
而这些各方的努力也收获了一定的成效,2017年家暴投诉量比2016年大幅下降。
中国法官协会副会长、中国女法官协会会长黄尔梅指出,反家暴法颁布两年来,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观念发生根本性改变,我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水平明显提升。
反家暴,看看国外怎么做
家暴在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普遍存在,反家暴也一直是一项“世界性事业”。近年来,各国不断根据自身国情及特点,探索出一套富有成效的新措施,比较大限度内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降低其对社会的危害。
*据澳洲网报道,南澳的家暴受害者将有机会享受带薪休假的福利,工党政府拟引入一项带薪家暴假,每年为家暴受害者提供10天带薪假期。经历家暴的女性可利用该假期出席法庭听证会、搬家或咨询法律建议,无需再请其他事假。
*在英国,为应对家庭暴力,设立了“家庭暴力注册簿”,将虐待妻子的人统统记录在案,以便警方和他们日后的新欢核实其过去的劣迹。
*美国关于家暴的法律判罚相当严厉。父母出于管教的目的动手打了孩子,如果被邻居报警也会遭到逮捕。不管家庭暴力犯罪的程度和影响如何,警察都会将施暴者逮捕送进监狱,而保释金高达5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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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仍然任重道远
“打老婆是家务事”、“棍棒底下出孝子”、 “家丑不可外扬”等传统观念依然存在;部分基层民警仍然把家暴作为“家务事”,不愿深入干预家暴案件……反家暴在具体实施过程仍会碰到种种问题。
虽然反家暴法已实施了两年,但是依然有很长的路要走。反家暴作为一项复杂的社会性系统工程,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参与,除了《反家暴法》等法律的规定,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对家庭暴力说“不”!